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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分公司开展加强应收票据管理专项活动
发布日期: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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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具体贯彻落实陕煤化集团“三个办法”的规定,保证货款回收质量,黄陵分公司开展了加强应收票据管理的专项活动。活动对日常票据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尤其对于票据收取细节进行了具体规划,并以通知形式与各相关科室,以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通知要求:一、票据收取前各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核票据信息,或咨询财务人员;二、对于票据的承兑银行进行明确规定,应在陕煤化集团的准入行名单内;三、票据签章以及必要记载事项齐全,票面信息整齐规范;四、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必须为陕煤财务公司签发,其他外部单位的商业承兑不予收取。
随着近日煤炭市场变化,煤炭销售及货款回收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黄陵分公司将对应收票据继续加强管理,积极交流学习,共同配合完成应收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黄陵分公司始终坚持“防止应收账款继续攀升、防止回款质量下降、防止呆坏账的发生”,确保回款质量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