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洁净煤公司
株洲洁净煤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发布日期: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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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16年9月12日,株洲洁净煤公司工会向行政方提交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公司行政方于9月19日对要约书作出回应,同意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并指派财务总监王占虎、副总经理罗瀚等七人为行政方协商代表,其中王占虎为首席代表。工会协商代表由工会主席傅萍南任首席代表,其他协商代表经各分工会讨论、推荐,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产生。
2016年9月23日下午,以工会主席傅萍南为首的7名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7名代表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专题会议。会议遵循合法、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职工利益和企业发展的要求,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相适应的原则,双方就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协议的期限、工资分配的原则及方式、年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的设立及考核、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形式、工作时间、休息及各类假薪规定、变更或终止工资协议的办法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坦诚、务实的平等协商,最终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与会人员一致通过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草案)和《集体全同》(草案)。
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让企业了解了员工的思想动态,员工也充分理解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消除了员工和企业之间的隔阂,密切和团结了员工队伍,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推动了现代化制度建立,充分发挥了公司对人力资源需求调控职能,建立了合理的劳动薪酬机制和竞争机制,形成了规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带来的将是企业发展、员工增收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