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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洁净煤公司

“源末结合”促进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

发布日期:2014-11-25     信息来源: 株洲洁净煤公司     作者:     浏览数:3042    分享到:

       株洲洁净煤股份有限公司防患于未然,始终坚持“源消减”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强化“三废”治理,确保了公司环境治理效果,有效促进了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近日,湖南省第十二届大人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公布了数十个大气污染等问题较严重区域及企业,株洲市石峰区成为重灾区。株洲洁净煤公司未“上榜”,主要归功于公司长期以来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的“三废”治理工作。
       长期以来,株洲洁净煤公司十分重视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减轻煤炭洗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对公共健康与环境带来的危害,公司始终坚持“源消减”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防污措施,不断强化公司“三废”治理。所谓“源消减”,就是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流入或释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从源头减少污染物对公共健康与环境的危害。公司从原煤进场就实施统一调度、仓储,淘汰了粉尘污染严重的老旧筛分设备,加强对原煤转储系统除尘装置的检修、改造等,减少了因露天堆放产生扬尘及洗煤各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污染。“末端治理”作为“源消减”的后续之力,主要针对生产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一方面,加强洗煤水系统及净化水系统的维检,消除生产线上的跑、冒、滴、漏,防止污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对主要噪音设备(如:往复式给料机等)进行更新和维修降噪,既改善了员工工作环境,又降低了对临近居民区的机加工噪音污染。同时,加强对外排水监测取样管理,及时组织外排水池及其上游涵沟清淤、疏浚工作,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及废水回收循环利用率。
       通过以上措施,株洲洁净煤公司“三废”得以有效控制。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公司的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卸煤区、筛分破碎区粉尘浓度<75mg/m3;外排水监测点水样化学需氧量<45mg/L、悬浮物浓度<10mg/L,达到二级排放标准;厂界噪音<60dB,各项环保指标均符合监测标准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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