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是: 党群工作 > 纪检工作
纪检工作

陕煤重庆港物流公司开展“以案为鉴 以纪为纲”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5-04-29     信息来源: 陕煤重庆港物流有限公司     作者:杨罗     浏览数:131    分享到:


5.jpg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节日期间廉洁风险防控,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堤坝,4月28日,陕煤重庆港物流公司开展“以案为鉴、以纪为纲”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剖析+承诺践诺”双轮驱动,推动廉洁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警示教育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剖析为切入点,聚焦国有企业“微腐败”、违规收受礼金、公车私用等节日易发问题,通过“情景再现+深度复盘”的方式,对近年来查处的4起国企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湖口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张庆文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我们要以案为鉴,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心里的敬畏’。”党员黑晓妮说。

活动中,该公司全体党员签订《个人廉洁承诺书》,承诺书围绕“遵守廉洁法规制度”“保持清正廉洁作风”“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约束与监督”四大项10小项内容作出具体承诺,进一步推动党员廉洁意识从“口头承诺”向“行动自觉”转化。

下一步,陕煤重庆港物流公司将多途径、多手段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补短板、强弱项、转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落地见效。

上一篇:运销集团秦岭数字公司召开“五一”节前警示... 下一篇:运销集团所属煤炭运销公司以“座右铭”为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