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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获得最终批复

发布日期:2014-04-28     信息来源: 煤炭交易中心     作者:季婷     浏览数:6136    分享到:

       交易中心主要从事煤炭电子交易等业务,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第二十八项(信息产业)第37条“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与应用服务”所规定的内容,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肯定和集团的大力支持下,交易中心于2013年11月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陕西省符合国家鼓励类目录企业确认函》(陕发改产业确认函[2013]203号)。随后交易中心积极向国家税务局浐灞生态区分局提交申请,并于近日获得正式确认。标志着陕西煤炭交易中心从2013年起,正式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交易中心将抓住这次契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提高营运效率,创新盈利模式,朝着打造全国一流交易中心的目标而奋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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