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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以案明纪 运销公司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

发布日期:2019-07-16     信息来源: 省煤炭运销公司     作者:马丽娟     浏览数:5013    分享到:

       按照集团纪委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部署要求,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要求,近日,运销公司党支部紧紧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活动主题,组织召开了廉政警示教育会。公司班子成员及党员参加,支部书记王兴剑主持。
       本次警示教育主要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反面典型问题、典型案例和陕西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为警示。一个个反面典型案例,无不真实再现了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心路历程和腐败轨迹,既令人惋惜,又发人深省。会上,全体党员轮流领读案例。
       王书记指出,以案明纪是最生动的纪律教育课,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豪不留情地扯下了违纪违规干部的“遮羞布”,这既是对心存侥幸者的棒喝,也是让党员干部进一步感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震慑力量。王书记强调,典型就是镜子,案例就是警示,面对反面典型这面“镜子”,我们必须要时常做到自我反省、自我审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让反面典型作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的良药。
       本次以案警示,再次让大家深刻感受到了反面典型案例带来的沉痛教训,从思想深处进一步树立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全体党员表示,今后要时时注重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精神支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纪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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