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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人报:运销集团运用考核评价激发中层干部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18-01-22     信息来源: 党委工作部     作者:杨龙     浏览数:4496    分享到:


陕西工人报—陕煤专刊  2018年1月3日 二版


       本报讯 去年以来,运销集团积极贯彻落实陕煤集团党委“三项机制”精神和要求。按照陕煤集团关于对落实“三项机制”的有关要求,近日该公司根据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运销集团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拟对公司中层干部的综合情况实施一次全方位考核评价,以此激发中层干部履职尽责担当和干事创业激情。 

       该办法主要从考核方法、结果运用、考核组织等方面对操作实施的具体细则进行了明确,对所属单位正职人员和副职人员进行分类考评,并把公司机关中层干部也纳入考核范畴。对公司所有中层干部均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集团领导综合评价排序、职工民主评议和中层干部之间的互评结果,从工作业绩单、领导认可度、相互分类评价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总体衡量。该公司更加注重发挥“突出中心工作”和“体现职工意愿”的考核导向。在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分值设置上,将公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占考核总分100分权重的40%;集团领导综合评价排序占考核总分权重的20%,职工民主评议占考核总分权重的20%,中层干部相互分类互评占考核总分权重的20%,并分层、分类统计和综合计分,四个方面的综合得分为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评价的最终得分。 
       在结果运用上,根据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对排名靠前的中层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方面奖励;对排名靠后的中层干部,经考察确认无特殊情况、无容错情形的,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调离本岗位、免去(解聘)现任职务等处理。推动中层干部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激发中层干部勇于负责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实现中层干部“上”与“下”通道的畅通,使能上能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与末位淘汰相融合,逐步使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成为常态。切实树立鲜明考核导向,形成评选树优、选任干部的客观依据和保障机制,营造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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